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宝马及劳斯莱斯汽车(一)
近日,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进行以下召回:
1. 自2016年12月16日起,召回以下宝马车辆,合计22543辆:
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6月29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5系GT车辆,计5216辆。
2011年12月2日至2012年6月2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7系车辆,计17327辆。
2. 自2016年12月16日起,召回以下劳斯莱斯车辆,计336辆:
2011年12月17日至2012年7月20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劳斯莱斯古思特车辆。
此次召回涉及车辆安全气囊的传感器模块。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软件编程错误,车辆在发生正前和(或)正后方碰撞时,安全气囊的控制模块无法接收到正确的加速度数据,受此影响,安全气囊将无法启动,存在安全隐患。
在问题修复之前,建议车主停止使用车辆。宝马公司也将向客户提供协助,以满足车辆维修期间的出行需求。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换气囊中央传感器模块,以消除缺陷。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400外呼等形式通知客户。召回正式开始后,宝马及/或劳斯莱斯授权经销商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安排召回事宜。
用户可以拨打宝马服务热线400-800-6666及/或劳斯莱斯服务热线400-818-7979进行咨询。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